今天是:

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调研报告

发布者:质监总站      发布时间:2017-05-31   点击量:8649

 

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智能建筑拔地而起,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简称智能建筑)已成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不断提升我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水平,省智能建筑协会组成调研组,先后对辽宁、山东、福建等省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进行考察学习,并分别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体量比较大的郑州市、洛阳市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专家、建设单位、相关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95979 亿元。河南省2015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818.93亿元。其中: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约为:40%30%25%5%。而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城市的新建楼宇、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比重多数已超过10%,有的甚至达到了15%。根据中国加快经济建设的战略和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速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投资额在未来有可能占总建筑投资额的20%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投资比重快速提升已成为现代建筑工程的发展趋势。我省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全国基本一样,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水平不高、工程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等。有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虽然已投入使用,但智能化的功能名存实亡,不能正常运行,造成投资浪费;还有部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浪费财力物力情况亦屡见不鲜。据调查,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的仅占20%,部分项目运行不正常,勉强使用的系统占45%,有35%的系统不能开通使用或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生故障,无人修复而废弃。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除了技术应用的水平不高、技术产品尚不适应市场需求等因素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的质量检测手段是其主要原因。因此,尽快建立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十分必要。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要组成部分质量分析

依据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0.1“本规范中智能建筑工程是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规范3.1.2规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的子分部工程即系统为: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响应系统、机房工程、防雷与接地等系统。根据设计和需要,实际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系统。

(一)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主要负责的是网络系统的通信信息传输,类似于交通系统中的道路部分。道路出了问题,交通肯定不畅顺。

同样,如果综合布线系统出了问题,必然会引起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传输出现问题,如不能正常接入网络,网络通信速度过慢,网络信息出现丢包导致接收不完整等。                            

然而,目前大部分施工单位自检能力不足,只是用简单的网络电缆测试仪对双绞线的连通性和接线线序进行检查;光纤检查只是用红外灯照射一端,在另一端用肉目观察是否有光束检测通断。这种检测方法很难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二)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对建筑物内机电设备进行监控、管理和预警的系统。该系统的目标是对建筑物内大多数机电设备采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建筑物内所有设备处于高效、节能、合理的运行状态。在此系统中,往往需要对温度、湿度、压力、流量、浓度、液位等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使之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以便用最少的材料及能源消耗,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也是建筑智能化系统节能的体现。它如果出了问题,会影响机电设备的有效运行,如不能对机电设备远程控制、不能查看机电设备运行参数、不能有效掌握设备运行情况、不能提前进行突发情况的预警、设备发生故障不能及时发现排除等,从而也会影响建筑的整体有效运行。

建筑设备监控出现错误主要表现有:监控程序监控变量多,需要和现场每个设备的每个状态一一对应,容易发生对应错误;由于监控程序的质量及参数配置或设备选型问题,出现响应慢的情况;由于控制方式或控制参数不当,出现对空调、冷水机组等设备的控制效果不佳的问题;现场弱电箱和控制箱接线复杂,容易出现布线混乱、漏标识和接线错误的状况;一般以弱电箱或控制箱分界,有两家单位分别负责完成,在分界的接口上容易出现连接错误等。如郑州某隧道智能化工程,因水位检测出了问题,集水坑无水情况下水泵长时间工作而烧毁。通过检测去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三)信息网络系统

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是不可或缺的部分了,现在人们生活工作都离不开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类似于交通系统中的道路,信息网络系统就类似于道路上的汽车。组成信息网络的主要是各种昂贵的网络设备。网络设备的选型不当或质量问题,或网络结构的不合理,可能造成网络的最大传输速率、吞吐率、时延等传输性能参数达不到要求。通过检测,可以检测出网络设备的通信是否正常,通信参数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网络结构是否合理以及网络功能是否正常等。从而可以发现隐藏在网络系统中的隐患,使网络系统能够高速、快捷、安全、稳定地运行。

(四)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顾名思义就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防范各种不安全隐患的技术防范系统。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问题,则会影响人身财产安全。例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主要是用于建筑的重要场所和地点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如果该系统出现问题,就不能有效的进行实时监控,从而不能很好地对现场的情况进行掌握,不能及时发现异常,不能及时做出对策,也会影响事后追查事件产生不良影响。入侵报警系统如果存在隐患,则重点场所则会失去安全保障,极易发生异常入侵事件。门禁系统如果存在问题,就不能有效地实行出入通行控制,不能有效地控制出入人员,某些重点场所也会失去安全保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起不到预期的目的。

视频监控系统施工中,由于设备质量、线缆质量和施工质量等原因,可能导致的问题有:监控图像的分辨率和灰度达不到要求,致使不能有效分辨人物和事物的详细特征;录像机记录存储的回放图像的分辨率达不到要求,致使因故需要追查录像时不能有效分辨人物和事物的详细特征;经传输系统达到监视器的输入电平达不到要求,致使显示的图像暗淡;对带有云台的摄像机,不能控制或控制不正确,导致录像机录制的图像不是有效图像等等。门禁系统读卡器控制器多,在施工中,容易出现漏设置或设置错误的情况,导致不能有效识别有效卡和无效卡;容易忽视防拆报警的接线,导致防拆报警功能缺失等问题。

访客对讲系统是一套现代化的住宅服务措施,提供访客与住户之间双向可视通话,达到图像、语音双重识别从而增加安全可靠性,同时节省大量的时间,提高效率。访客对讲系统有分辨率、亮度鉴别等级、振铃声压级等指标要求。分辨率和亮度达不到要求,在室内分机监视器显示的图像将不能有效辨别人物,振铃声压级达不到要求,就会出现当有人来访时不能有效提醒主人的情况。总之,可视对讲系统质量不过关,当初设计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的便利性及安全性的目的也就成为虚影。

(五)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分为业务广播、背景广播和紧急广播。

业务广播主要用于日常广播,背景广播主要用于播放背景音乐等用途,如果广播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则会影响广播的效果,不合格的广播甚至有可能会成为一种噪声,影响人们生活。

紧急广播主要用于紧急疏散、指挥撤离等。如果紧急广播质量出现问题,则会在出现突发事件时,人们就会因为听不清楚相关指示,影响现场的及时疏散和撤离,情况严重时甚至会酿成事故。

公共广播系统的施工中容易出现声音清晰度不够、部分扬声器无声、最大声压级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容易出现不设置冗余备用功放,或备用功放在常规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能自动切换的问题,导致系统容错能力下降。如郑州某车站公共广播系统广播语音时听不清楚,回音大等,其主要原因是电声性能指标不能达到要求引起的。

(六)智能化集成系统

智能化集成系统是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体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它负责整个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综合管理以及协调。如果该系统功能出现问题,则可能会影响整个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综合管理及协调,可能会导致各个子系统运行产生混乱和冲突,从而达不到最初设计的目的。

智能化集成系统容易出现监控内容不完整、设备状态监测不正确、不能有效控制设备、响应时间长及联动功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七)机房工程及防雷与接地系统

机房工程是为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等提供运行的各种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及为操作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而实施的综合工程。它主要指的是机房内的各种空间条件(如防静电地板安装高度、净空高),环境条件(如电磁辐射强度、温湿度、风速等),电气条件(如不间断电源和接地系统)等,因为机房内放置的大都是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如果这些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将对仪器设备的运行、对设备的使用寿命、对处于机房的人员身心健康精神状态都将产生不良影响,结果是设备的错误运行或人员的错误操作,机房是建筑的大脑,机房出现问题,特别是防雷与接地不能正常,后果是轻则系统不能有效运行,重则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三、当前我省智能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为压缩成本,设备及材料技术参数不达标

以综合布线为例,如果施工方为了提高利润空间,一味的追求低价,压缩采购成本,投入使用的线缆有可能合格证齐全,但实际参数指标不达标,以致系统不能长期稳定工作,甚至整个系统瘫痪。长此以往,还会存在更为恶劣的后果,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这些公司会以很低的价格中标,而一些信誉好、能力强、管理规范的高资质企业业务量不足,无法得到良性发展。如郑州某住宅小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工程预算为160施工单位不到90万中标,施工过程中部分视频线缆用网线代替,以双绞线传输方式用一根网线传输四路图像。不足一年,监控基本瘫痪,后来在业主一再要求下,投入近30万改造建筑智能化系统。如郑州市中原区某高档住宅小区,其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方以预算800万元招标,一公司以500万元中标。在施工过程中,此施工单位因使用不达标材料及施工质量有问题,被建设方清出施工现场。建设方又委托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最终此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投入近1000万元完工,超出预算近200万元。

(二)施工工艺不规范,为后续使用维护埋下隐患

如在综合布线施工过程中,打信息点模块或配线架模块时,网线线皮去掉太长,拉网线时线打死节,拉破线皮等,这些不规范的施工工艺用简单的网络电缆测试仪是能测试通过的,但实际使用过程中却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给用户造成很大的麻烦。另外,施工方将线缆两端的标识搞错,或者根本不挂标识牌,这些情况看似不影响使用,但会给工作人员在今后的维护工作带来极大隐患。有人认为一项工程所用产品及材料都是国际知名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有厂家保证,这个项目就不用第三方检测了,工程一定合格。事实是这样的吗?许昌一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所用网线、配线架及网络模块都为国际知名品牌康普的六类网线产品,施工单位自检通过,但用专业网络电缆测试仪抽样检测,有26.9%不能通过检测,而按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测要求:如被抽样检测不合格率不超过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但不合格点应予修复并复检通过,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否则检测的结论为不合格。经过现场查看及检测数据分析,其检测不合格率高达26.9%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不规范。如所有的网线两端外皮去掉太长,基本是5cm10cm之间,而按六类网线施工要求,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六类及以上类别的网线不应大于 6.4mm(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16);从检测数据上看网线中间有打死节,拉破线外皮等情况。

(三)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和专业检测仪器,判断工程合格的依据不足

在很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虽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但是监管过程缺乏专业技术支撑及专业检测仪器辅助,大都是靠肉眼观测及简单的工具来检查。这样的检查结果不具备专业的检测仪器的测量精准度,再加上检测人员对标准规范的理解不足,导致无法给整个智能化系统提供量化的数据及指标来判断系统是否合格。工程完工后,系统投入使用,不能保证长时间稳定运行,甚至不能达到使用要求。如网络电缆测试,用简单的网络电缆测试仪仅对双绞线的连通性和接线线序进行检查,而双绞线的性能参数还包括插入损耗、近端串扰、回波损耗等参数,光纤最重要的参数是衰减,只有这些参数都达到要求才能说布线是合格的。而没有专业仪器,现场人员很难判断质量是否合格。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检测停留在传统的自检、监督办法上,没有进一步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具体措施。因此,建立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检测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大事,否则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管将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

四、建立完善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机制的依据

200510月,在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中明确指出:“建筑智能化系统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调节控制能源的使用、降低建筑物各类设备的能耗,保证建筑物的使用更加绿色环保、高效节能。”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条文说明1.0.3中明确提出“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绿色建筑是国家对建筑工程建设要求的基本导向,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建筑建设应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智能化技术与建筑技术的融合,有效提升建筑综合性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在附录B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中将“智能建筑”定为第8项分部工程。强制条文3.0.6条第6款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节能、环保,应在验收前进行抽样检测。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3.1.1 条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工程验收。”3.3.1条规定:“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3.3.4 条第1款规定:“应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将“智能建筑”纳入“安装工程”范畴。8.5.2 条第1款规定:“系统检测、系统集成检测:按设计安装的系统应全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安全防范、通信网络等系统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2款规定:“检查方法:核查检测报告。”

五、全国智能建筑市场质量检测的现状

据不完全调查,全国不少省市都相继出台印发了对智能建筑检测的规定。

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建科[2000]35号)中附件《福建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建筑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进行各子系统(子分部工程)性能检测。检测工作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担。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公正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检测数据及有关资料应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检测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

山东省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设字[20029号)中明确指出“为使智能建筑的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地开展,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质监机构要在工作上积极支持省监督检测中心,督促建设单位将所建智能建筑和智能住宅小区项目,报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未经检测的智能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

山东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0]10号)中明确指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支持智能建筑监督检测工作,将智能建筑工程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智能建筑工程(含智能住宅小区)进行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未经检测的智能建筑工程(含智能住宅小区),不得验收交付使用。”

辽宁省印发的《关于开展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工作的通知》(辽建[2005]106号)中明确指出“自2005101日起,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群)中设有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委托具备智能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有关建筑智能化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湖南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与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2]469号)中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委托经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标准对室内环境质量及综合布线工程进行检测,在检测报告的基础上予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布的《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DGJ32/TJ04-2010)5.7.2条规定“建筑智能系统检测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要求,检测单位应具备智能建筑检测资质。”

六、对我省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的建议

为了加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体现建筑工程的智能化效果,建议将我省参与鲁班奖、中州杯、绿色建筑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及其它评选优质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第三方检测;或者建设单位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检测需求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工程进行专业检测,以确保智能化工程的质量。随着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普及,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建筑智能化检测广度和深度,以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的要求,全面提高我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水平。

 

                        

                            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

                                 2017425

 

联系人:王丽敏  18339806229

    陈诗锦  13503869518

办公室电话:0371--55677262

邮箱:znjzxh@126.com